沈科教通字〔2022〕53号
各系部:
毕业实习工作是(中国)有限公司实习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“3+1”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环节。为有效落实毕业实习工作,结合(中国)有限公司《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》(沈科发[2022]51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相关要求,现将2019级毕业实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管理
毕业实习工作按学校总体工作要求开展,由教务处协调,各系部具体落实执行。
各系部要高度重视、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。要组织好各专业、指导教师学习领会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按各模块要求,切实组织好毕业实习工作。
二、实习方式与规划
(一)毕业实习环节分为通识课程和实习模块两部分。
1.通识课程为专业课、必修课,包括:
《安全系统工程》课程(2学分32学时);
《工程伦理》课程(2学分32学时)
2.开课时间及教学考核要求
由系部安排授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。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,学生自主学习线上教学资源,授课教师线下教学、定期辅导、平时考核,线下学时至少占总学时1/2。
开课时间拟定8月初,拟定两周内结课。
(二)实习模块分为五种方式。具体组织要求如下:
1.各系部须在近期组织召开专场实习动员会和安全教育会,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灵活开展。主要向学生说明实习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、实习时间安排、实习要求、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等。实习动员会应在5月30日前完成,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方式报教务处备案。
2.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开设选课模块,在各专业实习动员后,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选择不同实习方式。
3.专业集体岗位实习
各系部结合本单位校企合作企业情况以及就业办推荐的企业岗位,组织学生选择岗位实习。专业集体岗位实习,应与实习单位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,并取得学生法定监护人(或家长)签字的知情同意书,同一家实习单位的学生可签署委托协议,集中办理(具体要求见附件协议)。具体实习信息应在7月末前确定。
就业三方协议、家长知情同意书、签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。
4.项目管理实训
由《工程项目管理》(2学分32学时)、《工程项目管理软件》(如Project软件)(2学分32学时)、案例实训(8学分)三门课程组成。工程项目管理和软件两门课程在8月初开课,两周内结课。案例实训在第七学期开学初至12月中旬。
5.课赛创新实训
以学校组织的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国家(省)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为主要形式,应在7月末前确定。
6.技能资质实训
由系部组织安排,满足《管理办法》中对此项内容的要求。一般在7月末前确定。
7.自主顶岗实习
按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。在7月末前,提交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(模板可由企业规定,原则上应体现附件1模板要求)与家长知情同意书。
三、说明
本次毕业实习组织实施过程有很多细节问题,需要各系部与指导教师以学生为中心,以确保毕业实习质量为前提,及时与教务处反馈,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进展,落实各项内容要求。
附件:
2.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
教务处
2022年5月18日